“他来之前肯定是洗过澡的,但我爹以前是采药的,我爹还活着的时候我帮他收拾过药材,能闻到他身上有一股特别淡的药味!”
说起来侯晓红真是个苦命的女人,家里就她一个孩子,她爹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上山采药被狼掏了,侥幸活下来爬下山。
但最后家底都掏空了人也没保住,落得个人财两空。
好不容易嫁出去没几年,丈夫死了儿子又有问题,要不然以她的长相还真的不愁嫁个二婚头。
只不过村子里都说她克夫,这让她更嫁不出去了。
药味?吴姐想了想,是江湖郎中,如果是这样那太有可能了。
不管是前朝还是民国乃至这些年这些岭医都不是一般人,每天都会走街串巷,亦或者是去乡下行医,那路上遇到豺狼虎豹强盗土匪是常有的事。
一般敢做江湖郎中的都有一些功夫在身上,只有他们身上有很浓郁的药味,而且江湖经验丰富。
而且江湖郎中都有一些克制野兽的办法,这也和之前警犬的表现对应上了。
“还有吗?”
吴姐将这个非常重要的线索记下来,侯晓红想了想,
“还有一点,他脚特别小,比我的脚还小呢,我穿37的鞋,他也就36的脚!”
男性身高如果在一米七二,那脚一般情况下穿鞋应该在39-42之间,这很明显是小脚穿大鞋,而且这厮能骗过马老的眼睛,那绝对有自己的办法。
最后还侯晓红还补充了一句,这个凶手在完事之后还很得意的说了一句,我是大流氓,这很嚣张啊。
吴姐能感觉到侯晓红说的是实话,也实在是想不出更多的细节了,毕竟已经过去好几年,她能想起这么多是因为印象太深了,已经是很不容易。
就在吴姐要掏出李四麟写的条子之时,李四麟在车上闭着眼睛休息,突然间他睁开了双眼。
“疯子,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?”
疯子一脸迷惑,这夜深人静尤其是初春除了一些鸟叫之外啥都没有啊,他看了一眼大勇,大勇也是摇摇头示意没听到。